礦山爆破安全應用
礦山爆破安全應用
今天濟南爆破工程公司小編給大家講解一下礦山爆破的安全應用,感興趣的小伙伴一起來學習一下:
一、礦山爆破簡述
礦山爆破來源于爆破的發展與延伸。其定義為:利用炸藥在空氣、水、土石介質或物體中爆炸所產生的壓縮、松動、破壞、拋擲及殺傷作用,達到預期目的的一門技術。
研究的范圍包括:炸藥、火具的性質和使用方法,裝藥(藥包)在各種介質中的爆炸作用,裝藥對目標的接觸爆破和非接觸爆破,各類爆破作業的組織與實施。
礦山用炸藥有硝銨類炸藥、水膠炸藥、硝化甘油炸藥以及乳化油炸藥等。在有瓦斯或煤塵爆炸危險的煤礦井下工作面或工作地點應使用經主管部門批準,符合國家安全規程規定的煤礦許用炸藥。
常用的起爆器材有雷管(火雷管、電雷管)、導爆索、導爆管、導火索等。根據使用的起爆器材的種類,起爆方法有火雷管起爆法、電雷管起爆法、導爆索起爆法和導爆管起爆法及聯合起爆法。
常用的爆破技術:在炮孔法、藥室法、裸露藥包法基礎上發展出來專業的爆破技術:微差爆破、光面爆破和預裂爆破、定向爆破、控制爆破、水下爆破、地下爆破。
二、爆破作業的主要安全規定
人員規定:1、凡從事爆破工作的人員,都需要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并持有合格證。
2、爆破工作領導人、爆破工程技術人員應由經過爆破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的工程師、技術員擔任。
3、爆破器材庫主管和爆破段(班)長應由爆破技術人員或經驗豐富的爆破員擔任。
爆破作業一般規定:1、露天、地下、水下和其他爆破,嚴格按審批的爆破設計書或爆破說明書進行。
2、深孔爆破、拆除爆破以及在特殊環境下的爆破工作,都需要編制爆破設計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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